时间:2023-08-02 09:56:46 来源: 浏览|:301次
漆雾凝聚剂主要是由A剂(分解、破粘)和B剂(凝聚、上浮)搭配使用,这两种剂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作用。A剂对于喷漆废水中的漆雾具有吸附、分解的作用,能够分解后的漆雾没有粘性。而B剂则对于分解后的漆渣具有凝聚、上浮的作用,能够净化水质、长期使用而无需排放,处理成本较低。
在使用漆雾凝聚剂时,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和顺序添加A剂和B剂。通常按照0.1%-0.3%/吨的比例投加,但准确的添加比例需要根据小试计算来确定。在添加时,需要间隔一定的时间,使药剂充分反映,才能发挥良好的效果。
在水性漆废水处理工艺中,漆雾凝聚剂的投加量不是固定的,需要根据水质浓度来确定。如果出现水质不清或漆渣凝聚不好的现象,可以在原基础上补加漆雾凝聚剂,以保持良好的水质和漆渣状态。
以下是漆雾凝聚剂的使用方法及工艺流程:
1. 初始调试:在使用漆雾凝聚剂前,需要选取小试来选择型号以及投加用量。因为不同水性漆的成分和水质不同,需要选择适用的漆雾凝聚剂型号。通过实验比较水质清澈度高、漆渣凝聚状态好以及投加量少的产品。
2. 漆雾凝聚剂的添加:按照0.1%-0.3%/吨的比例投加,但准确的添加比例需要根据小试计算来确定。在添加时,需要先将A剂加入水中,间隔一定时间后再加入B剂,以保证药剂充分反映,发挥良好的效果。
3. 反映时间:漆雾凝聚剂的反映时间需要根据水量的大小而调整,通常需要30-60分钟才能发挥良好的效果。
4. 补加:在水性漆废水处理工艺中,漆雾凝聚剂的投加量不是固定的,需要根据水质浓度和实际情况来确定。如果出现水质不清或漆渣凝聚不好的现象,可以在原基础上补加漆雾凝聚剂,以保持良好的水质和漆渣状态。
5. 排放:在使用漆雾凝聚剂后,循环水会变得清澈透明,并且漆渣会凝聚成较大的颗粒状,易于打捞和处理。废渣和废水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排放和处理。
总之,漆雾凝聚剂的使用方法和工艺流程比较简单,但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添加和使用,才能发挥良好的效果,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。